彰化縣和美鎮清潔隊執行垃圾分類破袋稽查實施計畫 一、 緣由: 鑒於本鎮人口數9萬多人,每天產生垃圾量約55公噸,換算每人每天垃圾量約0.6公斤,垃圾量一直居高不下,所造成之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探究其中原因係垃圾分類做得不夠徹底,其中含有大量的回收物品(資源垃圾及廚餘),及鎮內工廠、商家之廢棄物亦摻雜在一般垃圾中,為解決日益嚴重的垃圾問題,及配合溪州焚化廠進場管制,並落實民眾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觀念,將透過垃圾破袋稽查勸導,以提高強制垃圾分類的成效,達到垃圾減量之目標。 二、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暨彰化縣環境保護局106年資源回收考核年度計畫。 三、期程: (一)宣導階段:自即日起至10月,加強宣導垃圾強制分類。 (二)勸導階段:自106年11月至12月,隨機抽查執行垃圾破袋稽查。 (三)裁罰階段:自107年1月起,如未依規定分類且經勸導仍不改善者,將依法裁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四、執行方式; (一) 組成破袋稽查小組: 成員係由本鎮清潔隊人員組成,計24人。為使小組成員具備專業知識,將規劃一系列教育訓練,俾利於本計畫之執行。 (二)宣導: 為喚醒民眾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以達到減量目的,透過下列方式,加強宣導,廣為週知: 1.車輛隨車人員主動告知民眾。 2.印製宣導單張分送各里民。 3.垃圾清運路線之清潔車輛上懸掛紅布條及廣播。 (三)稽查: 垃圾破袋主要目的係以垃圾減量為主,故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 1. 初期針對鎮內清運路線、社區大樓及學校進行隨機抽查方式破袋稽查,如未依規定分類者,當場教導並協助做好垃圾分類。 2. 自106年11月1日後不特定選擇清運路線「破袋稽查」,並優先檢查黑色或不透明垃圾袋,如果袋內有三個以上回收物,或目測超過三分之一袋的廚餘量,除開具「垃圾強制分類違規勸導單」外,並請當場分類完成再收運或帶回分類好擇日再丟。 3. 自107年1月起,如經勸導仍不改善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 五、預期效益; 期透過加強隨機垃圾破袋檢查,有效提升資源回收,及達到垃圾減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