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心障礙輔具補助 申請流程 本項補助採事前申請制,需先申請,俟收到彰化縣政府核定函後再購置。 申請資格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設籍本鎮者。 2.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或醫療費用與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或102年彰化縣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輔助基準表(新增項目)補助對象者。 所需證件 1.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一份。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內)一份。 3.身障者本人郵局帳號存摺影本一份。 4.申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5.部份輔助器具需附診斷書、評估報告各一份。 承辦人 莊小姐(分機: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