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轉作及自行復耕(含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處理程序 申請—審核—現場勘查,合格者送縣府審核撥款。 所需證件 1.申請人印章。2.身分證件或戶口名簿。3.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三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4.有效期限內租賃合約或代耕證明。5.申請人和美鎮農會存摺。6.其他必要證明文件。 承辦人 每年1月可同時申請當年度第1期作及第2期作,第2期作申請及變更申請期間為 6月中旬至7月中旬。隨到隨辦 賴先生(分機: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