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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更新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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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89人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處理程序

1.向農業課提出申請。
2.審核—現場勘查—層報主管機關—經費撥付各農戶。

受理:公告翌日10天內

勘查:公告翌日30天內

所需證件

1.身分證及印章。
2.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
3.和美鎮農會存摺(與申請人同名)。
4.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請附有效期限內之契約書或同意書。

承辦人 葉小姐(分機: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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