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調解案件 申請資格 案件當事人。 所需證件 1.身分證。2.印章。3.案件概述。4.相對人住址。5.證明文件(如:事故聯單契約…)。 承辦人 至服務台或和美鎮公所調解會或至本網站「表單下載」下載「調解聲請書」,填妥案件資料後,親自送交或掛號郵寄至和美鎮公所調解會。承辦人:蔡小姐聯絡電話:756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