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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更新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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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本津貼採申請制,申請人需備齊相關文件至兒童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或於<<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線上申辦平台辦理申請。(線上申請懶人包下載)。

備註:1.兒童出生後六十日內完全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2.所稱第2名或第3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因排序計算為第2名或第3名以上之子女。

申請資格 請領當時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育有我國籍未滿2歲兒童,且兒童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2.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兒童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
所需證件 臨櫃申請須備齊:
1.父母雙方身分證及印章。(外籍人士者,檢附居留證)。
2.申請表。(可至公所填寫)
3.父母及兒童記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父或母其中一方或受補助兒童)。
5.代辦人需帶身分證及印章。
6.其他佐證資料(如:第2名或第3名子女證明文件)。
承辦人
張小姐(分機: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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