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收入戶 申請資格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1倍以下者,不動產373萬以下,動產平均每人9萬5,000元以下。 所需證件 1.三代戶籍謄本。2.申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3.其他相關証明文件。 承辦人 江小姐(分機:265) / 備齊前項文件向戶籍地里幹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