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地價稅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申請資格 一、納稅義務人或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營業出租情形。 二、填具自用住宅申請書於開徵前四十日即每年九月廿二日前提出申請。 三、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公畝(211.75坪)。 四、以一處為限: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於一處。 所需證件 1.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本人及配偶) 。 2.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使用執照影本 ﹝ 無前項資料者,請檢附地政機關核發的建築物勘測成果圖( 表),或房屋基地座落申明書 ﹞。 處理程序 送地方稅務局審核並由地方稅務局發函通知結果。
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 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 申請資格 一、該房屋無營業情形。 二、填具房屋稅改課申請書。 所需證件 身份証及印章(亦可附營業註銷証明或歇業証明)。 處理程序 送地方稅務局審核並由地方稅務局發函通知結果。
焚毀、坍塌、拆除致不堪居住之房屋申請減免房屋稅 焚毀、坍塌、拆除致不堪居住之房屋申請減免房屋稅 申請資格 一、房屋有焚毀、坍塌、拆除致不堪居住之事實。 二、填具房屋稅改課申請書。 所需證件 身份証及印章(亦可附毀損証明)。 處理程序 送地方稅務局審核並由地方稅務局發函通知結果。
契稅申辦 契稅申辦 申請資格 一、申報期限: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如逾申報期限,每逾三日加徵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 二、申報手續:權利人 ﹝ 納稅義務人 ﹞ 於取得不動產時,應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即建物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買賣、交換、贈興、分割,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 所需證件 (一)契稅申報書 (二)公定格式契約書 (三) 一、已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 1.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一份。 2.原所有人及新所有人雙方身份証明文件影本一份。 3.其他證明文件。 二、未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 1.原所有人及新所有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原所有權人印鑑証明一份 3.其他證明文件。 處理程序 十個工作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遠端視訊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遠端視訊服務 受理服務內容 1. 稅務諮詢服務 2. 稅務健診服務 3. 全國財產資料證明核發4. 綜合所得資料證明核發5. 房屋稅籍證明核發6. 房屋稅課稅明細表7. 地方稅欠稅查詢8. 房屋稅繳納證明 9. 地價稅繳納證明 10.身心障礙者免繳使用牌照稅查詢 11.使用牌照稅繳納證明12.土增稅享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查詢13.土地公告現值查詢 14.契價證明書 15.契稅繳納證明16.娛樂稅繳納證明 17.退稅查詢18.轉帳納稅約定查詢19.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收件 20.受理轉帳納稅收件 所需證件 1.本人辦理:本人身分證及印章2.代理人辦理:委託人已滿18歲: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委託人未滿18歲:委託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父母及受託人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 備註:父母要查調未成年子女資料,若一方無法到場,需先填寫同意書。 處理程序 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