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農業部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 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 發布日期: 2025/10/28~2025/11/28 | 瀏覽人數: 26人 | 聯絡資訊: 林先生 分機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