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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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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硬質玉米(雜糧二):每公頃救助2萬8,000元。 
(二)胡(芝)麻(雜糧三):每公頃救助3萬元。 
(三)食用玉米(蔬菜三):每公頃救助4萬1,000元。

 
二、受理期間:113年11月5日起至11月18日止,上班日於本所農業課受理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案,逾期不受理。

 
三、攜帶文件: 
(一)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若為租約狀 
況,請提供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或契約書) 
(二)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和美鎮農會存款簿。 
(三)非土地所有權人且未有契約書者,請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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