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114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10/16~2024/11/16 | 瀏覽人數: 2687人 | 聯絡資訊: 楊威威 04-7560620*253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公告發文日期:113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全後動管字第1130034528號 主旨: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114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 二級上將:70歲(民43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8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53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5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63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8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7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114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