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1130216公告—遺失物招領(現金硬幣若干元)

歷史訊息
| |
瀏覽人數: 25人
|

一、本所人員於113年2月2日下午7時,於本所辦公大樓一樓側門(臨道周路),拾獲現金硬幣。

二、旨揭遺失物自113年2月16日公告,請遺失者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政風室確認遺失金額(亦可致電詢問)無誤後認領。如逾法定期間無人認領,將依規入庫。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