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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農業部113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自112 年12月29日起至113年2月16日止受理各方推薦亦可自行推薦,請參閱。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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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升林業及保育工作者之工作士氣、獎勵對林業及保育有特殊貢獻人士,農業部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要點」(內容涉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承接辦理)規定辦理113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遴選,請各單位依上揭要點規定踴躍推薦(推薦名額無限制),推薦時應經當事人同意,亦可由當事人自行推薦參加選拔。

二、依前項選拔要點第5點第2項規定,候選人獲選為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或因同一事由已獲國內相關機關(構)、法人、團體頒給獎金者,不再頒給獎金,但有新貢獻事蹟者,不在此限。

三、受理推薦期間自112年12月29日起至113年2月16日止,推薦方式如下(請擇一),另相關事蹟證明文件如涉《個人資料保護法》,應依法刪除相關資訊以避外流:(一)線上推薦:填寫線上表單(https://url.forest.gov.tw/forestry)。(二)電子郵件寄送: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份,寄至電子信箱:coa.tfb23@gmail.com,主旨請載明「推薦113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三)書面寄件: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式2份,寄至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註明「推薦113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以憑辦理。

四、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要點」、「113年度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 
推薦須知」及「113年度「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  人士」推薦書(空白)」各1份,電子檔請至雲端(https://url.forest.gov.tw/sharing)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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