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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長青幸福卡(含長青國民旅遊卡)相關福利服務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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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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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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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片使用注意事項:

依據「彰化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補助辦法」規定,長青幸褔卡只限本人使用,使用時應出示卡片以供查核,倘若照片模糊不清或無法辨識為本人時,請出示其他證件(如國民身分證)以供查核,卡片不得轉借他人使用,經第一次查獲者,自查獲日起停止補助半年;經第二次查獲者,收回卡片並不得再申請使用。


二、卡片補助對象:

設籍本縣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年滿65歲(敬老卡)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

(三)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敬老卡)


三、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敬老卡,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取得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辦理)最近一年1吋或2吋半身照片1張戶籍地公所辦理;設籍本鎮居民,請至本所2樓社會課櫃台辦理。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請攜帶「戶籍謄本影本」供查驗。

(二)身心障礙者申請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請另攜帶「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三)考量民眾至戶籍地公所申辦後,因需送至製卡公司訂製,製作及郵件往返時間需要約2至3週方能完成,為避免民眾久候,提供當年度年滿65歲者可於出生日往前推算1個月申請製卡,惟民眾須滿65歲出生日當日或之後日期始得領取卡片(舉例:民眾113年5月1日年滿65歲,可於113年4月1日申請,領卡日期為113年5月1日)


四、褔利服務補助範圍:

(一)市區客運車資:

1、彰化客運、員林客運、南投客運等3家業者所有路線。

2、中鹿客運16路(彰化-朝馬)、9018路(台中-鹿港)。

使用方式:

1、每趟上、下車都需刷卡。

2、上車刷卡,出現綠色O記號,表示刷卡完成;如出現紅色X記號,表示有3種狀況:

(1)感應不良:需重新刷卡。

(2)前次下車未刷卡:代表卡片暫時無法使用,需先到前次搭車未刷卡的營運公司自付票價後才能繼續使用(如前次搭乘台鐵或捷運出站未刷卡,須至台鐵火車站或捷運站補繳前次搭車未刷卡費用)

(3)餘額不足:代表目前此張卡片內的金額小於0元,需先自付票價,下車後再到便利超商或客運車站自費儲存乘車費用;儲存金額最少為新臺幣100元或新臺幣100元的倍數。

3、各公車路線停靠站、到站時間及票價請洽詢各家客運公司:

(1)彰化客運:04-7225111

(2)員林客運:04-8352529

(3)南投客運:049-2984031

(4)中鹿客運:04-23826068


(二)國道客運車資:

1、統聯客運:1615彰化-臺北、1616員林-臺北、1621臺中-高雄、1630西港-臺北、1652芳苑-臺北等5路線。

2、國光客運:1828彰化-臺北、1829員林-臺北、1830北斗-臺北等3路線。

使用方式:

1、持縣府所核發之長青幸福卡(敬老愛心卡)至統聯客運或國光客運售票窗口,即可運用縣府補助之社福點數全額扣抵優待票價車資。

2、預售票購票資訊:

(1)統聯客運提供預售票可以買之後的16天,遇有特殊節日或國定假日依統聯客運官網公告為主。

(2)國光客運提供預售票可以買之後的14天,遇有特殊節日或國定假日依國光客運官網公告為主。

3、各公車路線停靠站、到站時間及票價請洽詢各家客運公司:

(1)統聯客運彰化站:04-7271410

(2)國光客運彰化站:04-7230463


(三)診所門診部分負擔:

至縣府簽約診所就診可折抵部分負擔費用(扣社福點數50點)。

使用方式:

1、持長青幸福卡及健保卡至縣內合約診所就診,每次皆可扣抵「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元」

2、簽約診所名單請看下方附件。


(四)臺鐵車資折抵:

搭乘之起站或訖站其中一站為本縣境內之車站,每趟次最高補助社福點數30點

使用方式:

1、進站及出站皆須刷卡,並走「TPASS專用通道

2、適用車種(比照臺鐵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

(1)區間車、區間快車(有座位即可入座)

(2)自強號、莒光號(僅提供無座位乘車)

3、適用範圍:

搭乘之起站或訖站其中一站為本縣境內之車站,每趟次補助社福點數30點(1點1元),實際搭乘金額超過縣府補助點數(30點)或超出每月補助點數(1,000點)時,依實際搭乘區間計價並扣除補助點數後,由民眾電子錢包(卡片儲值餘額)支付

舉例:彰化站→苗栗站敬老票52元,起訖站其中一站為彰化縣境內車站,故扣除縣府補助30點(1點1元)後,由長青幸福卡內民眾自行儲值部分支付22元

4、彰化縣境內站點:

彰化站、花壇站、大村站、員林站、永靖站、社頭站、田中站、二水站、源泉站(集集線)等9站點


(五)縣內觀光旅遊:

向縣府簽約旅行社報名,每趟次折抵車資(含保險)300點

使用方式:

1、報名方式:

採團體方式向簽約旅行社報名,每車持長青幸福卡人數須佔總出團人數至少二分之一,且須15人以上。例如本次參加人數30人,則持卡人數至少須15人。

2、購票流程與扣抵點數:

(1)民眾持卡至簽約旅行社營業窗口購票,扣抵費用為該趟次(去程+回程)車資(含責任保險),每趟次扣除社福點數300點,採計次扣抵,餘額不足者須自費補足。

(2)如有車資以外之費用(如門票、餐飲、DIY手作等),須自行負擔。東勢林場路線除前開費用外,簽約旅行社得向出團民眾收取服務費最高60元。

(3)社區/團體事先造冊出團人員基本資料,於行程開始前至旅行社繳交,以利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

3、遊程注意事項:

(1)遊程時數: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一日遊)(平假日定義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上班日為準)。

(2)遊程路線:11條路線(涵蓋本縣26鄉鎮市及東勢林場遊樂區,請見下方附件)。

(3)遊覽車上無車購。

(4)搭乘車輛之車型及車齡:40至43人座且車齡7年以下之遊覽車。

(5)不得有冒用情事,如經查獲冒用情形,將予以沒收並追究相關責任。

(6)簽約旅行社請見下方附件。


五、卡片服務諮詢:

(一)縣府承辦人:

1. 社會處長青福利科 陳先生,電話:04-7532360、傳真:04-7260548

2.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邱小姐,電話:04-7532304

(二)本所承辦人:

社會課 許先生,電話:04-7560620 分機262

(三)製卡公司及卡片掛失:

※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客服電話:(07)791-2000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24小時客服專線:412-8880(手機撥號須加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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