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本所發放彰化縣政府暨和美鎮公所113年度重陽敬老禮金 發布日期: 2024/04/22~2024/11/04 | 更新日期: 2023/04/24 | 瀏覽人數: 1682人 | 聯絡資訊: 社會課 許先生 04-7560620 分機262 一、目的:發揚傳統敬老倫理精神,藉重陽佳節,致贈敬老禮金,表達政府對長者敬重關懷美意。二、發放對象:(一) 一般戶:以113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長者及55至64歲原住民長者。(二) 福利身分戶:以113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已核定資格並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以上及55至64歲原住民長者且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本縣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或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含長照1.5倍安置者)。三、發放金額:(一) 一般戶:年滿65歲至99歲長者(民國48年至民國14年出生者)及55至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58年至民國49年出生者),彰化縣政府發放新台幣1,000元,本所發放新台幣1,000元。(二) 福利身分戶:1、年滿65歲至79歲長者(民國48年至民國34年出生者)及55至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58年至民國49年出生者),彰化縣政府發放新台幣3,000元,本所發放新台幣1,000元。2、年滿80歲至89歲長者(民國33年至民國24年出生者),彰化縣政府發放新台幣6,000元,本所發放新台幣1,000元。3、年滿90歲以上長者(民國23年前出生者),彰化縣政府發放新台幣9,000元,本所發放新台幣1,000元。(三) 百歲人瑞(民國13年前出生者),彰化縣政府發放新台幣1萬元。四、發放方式(匯款轉帳或現金領取擇一):(一) 匯款方式領取:由本所決定禮金入帳時間,匯款帳號不限金融機構(郵局、農會、銀行或信用合作社等均可),請長者依個人意願填寫匯款同意書及黏貼存簿封面影本,匯款帳號及戶名需為長者本人所有,並於113年8月1日前送至本所社會課或由各里里幹事轉交同意書。(二) 現金方式領取:由本所決定禮金發放時間、地點,請長者依通知單內容指示,至現場領取重陽禮金。※貼心小叮嚀:為避免現場排隊久候及人群聚集,強烈建議長者使用匯款方式領取重陽敬老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