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和美鎮仁愛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1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開放申請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10/26~2022/11/30 | 更新日期: 2022/10/26 | 瀏覽人數: 380人 | 聯絡資訊: 吳小姐 7560620#126 一、獎學金種類: 1、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4至5年級)暫定50名,每名獎學金伍仟元整。 2、高中職學生(含五專1至3年級)暫定50名,每名獎學金參仟元整。 申請人不包含就讀公費生(含軍、警校生)、進修學士班、夜間部、假日班、進修部、產學/建教合作班、在職專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及空中大學。 二、申請資格: 1、申請人須為和美鎮民設籍半年以上者。 2、申請人於本年度未曾領取本所矽品獎學金者(經列級有案之低收入戶者不在此限)。 3、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學校日間部,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大專院校88分,高中職80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或評語為正面敘述,體育及格(大二以上無體育成績者免),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不計。以學期平均分數高者擇優錄取,若遇平均分數相同者以國文分數高者擇優錄取。若成績單非百分制,需檢附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供查驗。 4、經列級有案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逹70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或評語為正面敘述即可申請並優先錄取;若遇申請人數超過預定名額,則以分數高者,擇優錄取。 三、申請時間: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以前送達和美鎮公所。 四、申請手續: 1、申請書請由本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下載或親洽本所服務台索取。 2、學校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成績單。(影本請加蓋學校證明章)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4、低收入戶應檢附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