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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及祭祀公業業務

更新日期: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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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329人

 

服務項目

應備文件

辦理期限

聯絡電話

公墓及納骨塔申請

1.   死亡證明正本乙份。

2.   亡者與家屬全戶謄本正本乙份。

3.   起掘申請者無死亡證明可改用除戶謄本乙份。

隨到隨辦。

04-8221191

分機 253

喪葬慰問金

1.   亡者戶籍設置於本鄉。

2.   訃文。

3.   若無印訃文須附:

(1)    死亡證明正本1份。

(2)    亡者與家屬全戶謄本1份。

亡者死亡日起30天內可申請。

04-8221191

分機253

祭祀公業申報

1.   申請書。

2.   推舉書。但管理人申報者,免附。

3.   沿革。

4.   不動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5.   派下全員系統表。

6.   派下全員戶籍謄本。

7.   原始規約。但無原始規約者免附。

1.   隨到隨辦。 

2.   審核時間約1至2個月,視個案情況而異。

04-8221191

分機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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