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應備文件 辦理期限 聯絡電話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1. 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 2. 規費第一筆新臺幣500元,每增加一筆資料(人或地)加收新臺幣300元,每多增加一張證明書加收新臺幣100元。 3. 申請日起前一個月內地籍謄本及地籍圖。 4. 申請書。 5. 現地照片(可不附)。 隨到隨辦(審核時間約2 週,通過後由本所發函或通知申請人至本所取件)。 04-8221191分機234 農業設施作農業使用容許申請 1. 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 2. 每項設施規費新臺幣200元。 3. 申請日起前一個月內土地謄本、地籍圖。 4. 申請書(含經營計畫書、設施位置圖、設施立面圖及切結書)1式3份。 隨到隨辦(審核時間約1個月至2個月,通過後由本所發函或通知申請人至本所取件)。 04-8221191分機231 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1. 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 2. 申請書。 3. 申請日起前1個月內申請之建地土地謄本及地籍圖。 4. 0.05公頃以上農地權狀正本(正本用畢歸還)。 5. 六十九年六月一日後登記為農舍之建築執照或六十九年六月一日前稅籍證明或其他文件(共有土地請檢附分區管理使用圖)。 每年5月受理。 04-8221191分機234 農業機械使用證 1. 申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 2. 農機出廠證明及購置農機之統一發票。 3. 農機來源證明遺失由該農機所有人戶籍所在地之村(里)長出具之證明書。 隨到隨辦(小型農機需自行載至本所拍照查驗;大型農機可聯絡承辦人員至現場拍照查驗)。 04-8221191 分機234 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 1. 申請人身分證。 2. 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費用每劑140元。 向防疫所請領疫苗後通知申請人進行預防注射。 04-8221191 分機231 畜牧場登記證申請及變更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2. 畜牧場登記證正本。 3. 土地登記及地籍圖謄本。 4. 死廢畜禽委託化製合約書。 5. 特約獸醫師合約書。 6. 其他視申請內容檢附相關文件。 轉送縣府審查核發。 04-8221191分機231 豬瘟、口蹄疫及羊痘疫苗預防注射 預防注射費用依市價調整。 向防疫所請領疫苗後通知申請人進行預防注射。 04-8221191分機231 天然災害農業損失補償申請 1.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本鄉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影印本。 3. 農田受損或斃死畜禽照片(各地號請提供1張全景及1張災損明顯照片,照片內需插牌標示該次災害名稱、日期、地號)。 4. 受災農地之土地登記文件(土地謄本為佳),非本人土地應檢附契約書或同意書,畜牧場請檢附登記證與畜舍使用執照(畜牧業)。 5. 化製三聯單(畜牧業)。 1. 公告起10日內(逾期不候)。 2. 公告起30日勘查完畢(受災害之農田必須位於本鄉轄內)。 04-822119 分機232 農業動力用電證明申請 1. 申請書。 2. 身分證影本。 3. 合法水電行開具現場電路配置圖(含電容量)1份。 4. 土地謄本及地籍圖。 隨到隨辦,審核時間約1週(通過後由本所發函或通知申請人至本所取件)。 04-8221191分機234 農民資格申請 1. 申請書及審查表。 2. 身分證、土地謄本、戶籍謄本、農保投保證明影本。 3. 申請日前一個月內農地照片(含日期)。 4. 經營計畫書。 5. 財產歸戶清單及所有房舍之使用執照影本。 6. 未取得農舍建照切結書。 7. 都市計畫內土地請檢附分區證明,共有土地請檢附分管協議書。 隨到隨辦,審核時間約4週(通過後由本所發函或通知申請人至本所取件)。 04-8221191分機232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休耕轉作) 1.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本鄉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影印本。 3. 合法耕作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狀或承租契約書或代耕協議)。 4. 土地須符合83-92基期年稻作有案。 1. 每年1月申報(第1期),7月中旬至8月中旬(補)申報(第2期)。 2. 受理完後3個月內完成勘查。 04-8221191分機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