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源於我國傳統的調解制度,主要依據是鄉鎮市調解條例,調解事項牽涉廣泛,在民間遇有紛爭,因社會重情、理、法,為免官司訴訟纏身,多利用調解委員會排解雙方當事人之糾紛,以地方信望素孚的公正人士出面斡旋,能為民止訟息爭,便民紓解訟源,輔助司法機關功能的不足,安定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