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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內政部函示宗教團體如欲赴大陸地區進行宗教交流,應先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等風險,請各宗教團體依函示說明事項辦理,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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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支持對等尊嚴、健康有序的兩岸宗教交流,然查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提醒,因中共近  
年持續增(修)訂國安法令,已有相當多起國人赴中國大陸遭非法扣押、留置、盤查等情形,建議國  
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如確有赴陸港澳需求,建議應避免觸及或討論敏感議題及事務、拍攝港  
口、機場、軍事演習場所、攜帶政治、歷史、宗教等書籍,相關資訊可參考該會「國人赴陸港澳登錄  
系統及赴陸港澳易遭扣押行為態樣」之網站內容,其中有關赴陸提醒與建議事項如下: 
(一) 赴陸交流,「事前」必須洽請「雙方的邀請或主辦單位」,要求陸方主管機關明確承諾,確保在  
大陸入出境通關不被無理留置,以及參訪期間人身自由與安全不會遭到不明原因迫害。 
(二) 最好能全程維持集體行動,團進團出。遇到突發情況,同團人員應互相協助,除立即通知陸方邀  
請或主辦單位提供協助外,也應該要求陸方說明原因及立即改善;並儘速設法通知陸委會或財團法  
人海峽交流基會緊急專線等,以利獲得協助。 
(三) 出發前往大陸之前,應注意手機、個人電腦等隨身物品,是否存有可能構成陸方相關機關搜查或  
沒收,甚至入罪的內容,並建議在臺灣考慮先另存備份後加以刪除。 
(四) 凡我國人民或團體與中共黨政軍機關(構)、團體等,在未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下,所為任何形  
式之合作行為,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因此赴大陸地區進行宗教交流  
活動時,應確實遵守我國法令,避免觸法。 
 
二、 如經審慎評估確有赴陸需求,在出發前可於陸委會開設「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相關  
資訊,以利於遇緊急情事時,政府能即時聯繫緊急聯絡人提供必要協助,如對系統操作及赴陸安全評  
估有任何疑問或諮詢事項,可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撥打服務專線(陸委會2397-  
5589分機5011;海基會2175-7000分機7033),由專人協助提供評估建議。 
三、 另提醒赴陸進行宗教交流應注意自身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避免遭受陸方監控或運用個資從事不  
法行為,甚至可能有遭受非法訊問及觸犯反滲透法的風險,務必謹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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