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4項高證明力文件正向論證建築物早於土地實施建築管理起始日已完工。以3項具反證證明力文件考驗4向高證明力文件(及戶籍謄本)的邏輯可信度,審查通過後屬於『合法建築物』,再經證明戶口設籍便可認定為『合法房屋』」房屋稅籍證明:高證明力。(只能證明特定卡序建物、特定層次、特定面積)航照圖:高證明力。(只能證明一層,不能證明面積)建物謄本:高證明力。(只能證明特定平面簡圖建物、特定層、特定面積)完工證明:高證明力。(只能證明照片內所拍到的層,不能證明面積)門牌整編前後查詢:高反證證明力。早期都市計畫圖或地形圖:中反證證明力。早期土地謄本:額外必要文件(輔助確認標的土地建築管理起始日)、中反證證明力。早期戶籍謄本:額外必要文件(合法建築物再進一步認定為合法房屋的關鍵文件)。早期台水台電接水接電手寫卡片(幾乎銷毀):高證明力。台水台電信函:中低證明力。反證證明力一、門牌整編查詢結果若為「1個舊門牌整編為2個以上新門牌」簡稱「一對多整編關係」。一對多整編關係者須進一步證明「房屋稅籍卡序N0(欲採納起課年月的卡序)建物的實際位置」因為該卡序建物實際位置可能是多棟建物內任一棟。一對多整編關係者,必須進一步證明「戶籍當初是編訂在現在這棟房子內」,因為門牌鐵牌可以被拔起來移來移去,此情不容易正向證明。二、早期都市計畫圖或地形圖若顯示「該位置當初是空地」則反證某些文件的不正確性,但應注意,早期測繪地形圖的時間-到-都市計畫發布實施的時間會有落差,故反證力僅為中等。三、早期土地謄本註記若顯示「工廠、畜牧」則用途為非住宅,足以反證戶籍謄本的門牌位置不正確性,但考量可能存在多用途並存情況,故反證力僅為中等。給建管人員的意見:原則1:心態上「傾向不認定為合法房屋」。原則2:避免於會勘當下輕率認定,以「會後書面提供正式認定意見」為原則。原則3:如果證據不能整體表示「標的建物完工時間早於標的土地實施建築管理起始日(地政稱禁建前),且屬住宅用途」那就不能認定為合法房屋。建管人員如何辦理:1.調查套繪情況確認不受使照套繪管制,並依土地歷史流變確認建管起始日。2.辨認標的建物、標的土地、索引門牌。蒐集各項證據。3.著重論證4項證明力文件、注意3項反證證明力文件。4.審視證據邏輯鍊,以文字整理描述以引導中性結論。建設課 詹盈傑技士 04-8761122轉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