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法規及行政規則格式撰寫原則」二(九)2.:「條次在後者,引述在前之條、項、款、目,如前後係緊接或連續緊接時,稱『前條(項、款、目)』或『前(數)條(項、款、目)』;如未緊接時,對單條稱『第某條』,對連續二條文稱『第某條及第某條』,對連續三條以上之條文則稱『第某條至第某條』。」所以前條原則指「緊靠本條文的前一條」 第1條 第2條:[前條]指第1條但倘若前一條是「幾之幾條」也是? 第1條 第1-1條 第1-2條:[前條]指第1-1條 第2條:[前條]指第1-2條有沒有例外?有的。請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3條 第3-1條 第4條:因為104年增修第3-1條時漏未修正第四條第一項,本條所寫[前條]指第3條,跳了一條。 總之,一般來說,前條就是指「緊靠本條文的前一條」,但倘若閱讀起來語意不順、牛頭不對馬嘴,請使用[沿革]功能去找歷史條文比對,才能確定這個[前條]到底是哪一條。 建設課 詹盈傑技士 04-8761122轉276 >>點此返回QA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