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場登記 處理程序 申請—審核—送縣府—會勘—發證。 所需天數:21天 所需證件> 1.申請書。 2.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證明。 3.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 4.經營計畫書。 5.畜牧場位置圖及配置圖。 6.主要畜牧設施說明書。 7.經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 8.斃死畜禽委託化製及集運業者合約書。 9.特約獸醫師聘置合約書。 承辦人 林先生(分機: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