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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調解案件

更新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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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349人
申請調解案件
申請資格 案件當事人。
所需證件 1.身分證。
2.印章。
3.案件概述。
4.相對人住址。
5.證明文件(如:事故聯單契約…)。
承辦人 至服務台或和美鎮公所調解會或至本網站「表單下載」下載「調解聲請書」,填妥案件資料後,親自送交或掛號郵寄至和美鎮公所調解會。
承辦人:劉先生
聯絡電話:756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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