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鎮仁愛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1.居住半年以上有設籍者。2.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日間部(不包含公費生(含軍、警校生)、進修學士班、夜間部、假日班、進修部、產學/建教合作班、在職專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及空中大學)。3.未領取當年度矽品獎學金(列級有案之低收入戶除外)。4.學期成績符合本所訂立之分數 所需證件 1.申請書(可至網站下載或至公所索取)。2.學校成績單(影本請加蓋學校證明章)。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4.低收入戶需檢附證明文件(本所社會課開立證明)。 承辦人 吳小姐(分機: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