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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更新日期: 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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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22人
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申請資格 1.設籍本鎮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5 倍,不動產、動產未超過標準。
3.未安置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者。
所需證件

1.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父母、申請人(含配偶)、子女)。
2.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郵局存簿影本。
4.申請人或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5.戶內人口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承辦人 莊小姐(分機:261) / 備齊前項文件向各里辦公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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