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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化禮俗宣導

更新日期: 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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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32人

【和美鎮公所推行純化禮俗宣導事項】

一、禮俗輔導師服務項目:
(1)協助民眾辦理婚喪禮俗事項。
(2)免費擔任婚喪司儀工作。
(3)提供婚喪禮俗諮詢服務。

二、申請服務方法:
       請向和美鎮公所民政課申請推薦服務,服務電話:(04)7560620轉127

【彰化縣和美鎮推行純化禮俗實施要領宣導資料】

一、婚事喜慶部份:
(一)喜慶宴會場,應酌設「彩虹席(區)」以提供十七歲以上末婚青年男女 適當的交誼機會。
(二)中式餐飲菜色以不超過十道為原則,宴席每付餐具配置紙盤一個,每一餐桌配置垃圾桶一個,共放置殘渣、垃圾,以維護清潔。
(三)喜宴會場如請電子琴花車或綜藝團不作違規脫衣舞表演。
(四)表演節目播放音量應符合縣政府公告之噪音管制標準規定。
(五)不濫索賀匾、喜幛。
(六)喜宴請柬應詳記入席時間與開宴時間,並準時開宴;且於開桌後應即由家屬上台發表致謝詞,及邀請貴賓發表賀詞。

二、喪事部份

(一)典禮儀式應依「國民禮儀範例」之規定辦理,以達「祭拜故人」「慰問遺族」之目的,為最高原則。
(二)家奠(祭)典禮、公奠(祭)典禮及自由拈香時間應於訃聞內詳述清楚,並準時舉行。
(三)公奠(祭)典禮乃崇高的致敬儀式,已參加公奠(祭)典禮者,可不再參加自由拈香。
(四)公奠(祭)典禮程序應力求簡單隆重,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原則,最長不超過一小時,如參加公奠(祭)單位過多時,請改以聯合公奠(祭)方式進行以節省時間。
(五)舉行聯合公奠(祭)者,司儀應逐一唱名參加單位名稱,並請各單位主祭者出列,再請其中一位代表致祭,其他與祭人員請就席肅立致祭。
(六)「法師誦經」及遺族「讀哀章」之儀式,請安排於家奠(祭)典禮舉行,勿於公奠(祭)典禮舉行。
(七)故人遺族參加奠(祭)禮應服裝儀容整齊,不可以蓬頭垢面,尤其男子應適當整修邊幅(刮鬍子),以示尊重與禮貌。
(八)禮堂佈置以簡單樸素為原則,避免鋪張浪費。
(九)不濫索輓軸、輓幛。
(十)雇用道士訟經作法事,請勿使用擴音器,以免影響公共安寧。
(十一)典禮司儀使用擴音器,音量以不越過五十公尺為原則。
(十二)參加喪禮人員保持莊嚴肅穆,不談天、喧嘩或抽菸、嚼檳榔。
(十三)以往民間「點主」之儀式,應於廢除。
(十四)如聘請電子琴花車不表演「五子哭墓」、「孝女思親」等虛情假意之節目。
(十五)不僱用舞龍、舞獅、八家將等喜慶之表演陣頭。
(十六)送殯花車以五輛為限,以免影響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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