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轉知農業部114年七月迄今颱風及豪雨畜牧專案補(協)助說明 發布日期: 2025/10/09~2025/11/09 | 瀏覽人數: 32人 | 聯絡資訊: 農業課 馬尉真 分機279 轉知農業部114年七月迄今颱風及豪雨畜牧專案補(協)助說明各1式(附件1、附件2)說明:一、依據農業部原「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畜牧專案補(協)助說明」及修正「114年丹娜絲颱風暨0708豪雨、0728豪雨畜牧專案補(協)助說明」及114年10月7日農牧字第1140043337號函辦理。二、為因應繼丹娜絲颱風暨0708豪雨、0728發生豪雨持續衍生中南部農損,同時後續楊柳颱風及樺加沙颱風造成東部畜牧農損,考量連續災害普遍性及嚴重性,期擴大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度過難關,特修正訂定本補(協)助說明,並更名為「114年七月迄今颱風及豪雨畜牧專案補(協)助說明」。三、本補(協)助措施修正內容主為:(一)七月迄今颱風及豪雨係指丹娜絲颱風、0708豪雨、0728豪雨、楊柳颱風及樺加沙颱風。(二)補(協)助地區係指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市)、屏東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臺東縣、花蓮縣、苗栗縣等直轄市、縣(市)區域有災損者為優先補助原則。四、注意事項:(一)各補(協)助項目、數量及金額,每場仍以申請一項為限。(二)本案補(協)助施以持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者為補(協)助對象。(三)「114年七月迄今颱風及豪雨畜牧專案補(協)助說明」附件表格已修正,惟說明一原附件表格得予以沿用,若為0728豪雨、楊柳颱風或樺加沙颱風受損者請於文件中加註說明。(四)補(協)助項目如依規定須辦理畜牧設施容許者,應提出相關證明,始得辦理補(協)助事宜。五、本案各輔導諮詢窗口如下(服務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4時):(一)養豬產業請洽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聯絡人:張管理師、電話:(049)234-5289。(二)家禽產業請洽本部畜產試驗所,聯絡人:蔡副研究員、電話:(06)591-1211#2961。(三)草食產業請洽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聯絡人:林研究專員、電話:(037)58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