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 112 年1 月底止,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一)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 0 萬元。(二)未滿 1 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 0 萬元。(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 0.0 千元。(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 0 萬元。二、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事項如下:(一)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三、相關檔案:(一)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公共債務訊息。(附表一)(一)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附表二)登載日期:1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