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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

更新日期: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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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44人

一、資通安全政策

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特制訂本政策如下,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

1.     應建立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定期因應內外在資通安全情勢變化,檢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之有效性。

2.     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通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

3.     應強固核心資通系統之韌性,確保機關業務持續營運。

4.     應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以提高本機關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本機關同仁亦應

    確實參與訓練。

5.     針對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有功人員應進行獎勵。

6.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

7.     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

8.     使用者需經授權並賦予相關存取權限後,始得使用本機關所提供之各項系統及網路服務,已授權的使用者,僅

    能在授權範圍內存取系統及網路資源。

9.     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合理使用個人資料,避免個人資料外洩。

10. 機密資料檔案的讀取及複製,須符合本機關各業務單位的規定,並經該單位主管或其授權人員核可。

11. 本政策每年應至少評估檢討一次,以反映本機關資訊安全需求、政府法令法規、外在網路環境變化及資訊安全

    技術等最新發展現況,以確保其對於維持營運和提供適當服務的能力。

12. 本政策如遇重大改變時應立即審查,以確保其適當性與有效性。必要時應告知相關單位及委外廠商,以利共同

    遵守。

本政策經資通安全長核准,於公告日施行,並以書面、電子或其他方式通知員工及與本機關連線作業之有關機關(構)、委外廠商,修正時亦同。



二、資通安全目標

(一)  量化型目標

1.     核心資通系統可用性達99.99%以上。(中斷時數/總運作時數≤0.1%

2.     知悉資安事件發生,未能於1小時內完成通報的次數≤0

3.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率及附件點閱率分別低於5%2%

4.     全球資訊網內容遭置換未於10分鐘內完成靜態網頁置換次數≤0次。

5.     發生34級資安事件未於知悉後36小時內完成損害控制或復原作業的次數≤0次。

6.     發生12級資安事件未於知悉後72小時內完成損害控制或復原作業的次數≤0次。

(二)  質化型目標

1.     落實資通安全,強化資訊服務品質:由全體同仁貫徹執行資通安全管理,所有資通作業相關措施,應確保業務

    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免於因外在之威脅或內部人員不當的管理,遭受洩密、破壞或遺失等風

    險,選擇適切的保護措施,將風險降至可接受程度持續進行監控、審查及稽核資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工作,強

    化服務品質,提升服務水準。

2.     加強資安訓練,符合法令要求規範:督導全體同仁落實資通安全管理工作,每年持續進行適當的資訊安全教育

    訓練,建立「資通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促使同仁瞭解資訊安全之重要性,促其遵守資通安全規定,藉

    此提高資通安全認知及緊急應變能力,降低資通安全風險,達持續營運之目標。

3.     規劃持續營運,迅速完成災害復原:訂定重要資訊資產及關鍵性業務之緊急應變計畫及災害復原計畫,並定期

    執行各項緊急應變流程的演練,以確保資通系統失效或重大災害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復原,確保關鍵性業務

    持續運作,並將損失降至最低。

4.     合理利用個資、防範個人資料外洩:對個人資料進行分類,以確定保護的需求和防護措施。建立存取控制機

    制,在個資傳輸和共享方面採用加密和安全措施,以防止個人資料外洩。

5.     適時因應法令與技術之變動,調整資通安全維護之內容,以避免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

    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6.     達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之要求,並降低遭受資通安全風險之威脅。

7.     提升人員資安防護意識、有效偵測與預防外部攻擊等。




三、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核定程序

資通安全政策由本機關主任祕書室簽陳資通安全長核定。



四、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宣導

1.     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每年透過教育訓練、內部會議、張貼公告等方式,向機關內所有人員進行宣

    導,並檢視執行成效。

2.     本機關應每年向利害關係人(例如IT服務供應商、與機關連線作業有關單位)進行資安政策及目標宣導,並檢

    視執行成效。



五、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定期檢討程序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定期監控其執行成效於資通安全管理審查會議中檢討其適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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