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屏東縣內埔鄉復興段928、929、932、934、934-1、935、937、939、939-1、940、941、942、943、945地號等14筆及美和段1287地號等1筆土地之地上墳墓,都市計畫用地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需要,訂於114年12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公告遷葬

|
瀏覽人數: 13人
一、依據屏東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辦理。
二、有關家族式墳墓之確認、起掘事宜及遷葬補償費之請領,請聯繫相關族親並推派代表人辦理申請(領)手續。墳墓之確認及起掘事項登記,應檢附死者除戶謄本及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申請人姓名未刊載於墓碑者,應舉「與死者關係證明」文件。
三、本遷葬案之合法墳墓發給補償費,其費額依「屏東縣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發給辦法」查估核計;於公告期限內申請起掘,需自行起掘及辦理晉塔事宜,未於公告期限內自行遷葬,由本所辦理遷移安厝者,不予發放補償費。前開款項俟遷葬完竣,依實際起掘數量核定發放金額。
四、檢附本鄉第二公墓遷葬公告、位置圖、面積;本公墓之墳墓清冊、土地謄本、地籍圖,請參閱內埔鄉公所佈告欄或或本所網站下載(https://www.neipu.gov.tw/首頁>便民服務>最新消息)。。
五、請洽本所殯喪管理所辦理(洽詢電話08-7783088、08-7793705);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和興村和興路218號。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