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縣公告 花蓮縣富里鄉調解委員會依鄉鎮巿調解條例第26條第2項辦理113年刑調字第9號調解書雙掛號送達,因受通知人胡祐綺送達地址遷移不明,致退回無法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辦理公示送達。 發布日期: 2025/03/12~2025/04/12 | 瀏覽人數: 7人 依據鄉鎮巿調解條例第26條第4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4項、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規定及法務部106年1月20日法律決字第10603500540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