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縣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強迫入學條例之勸止書公示送達公告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5/02/08~2025/03/08 | 瀏覽人數: 54人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辦理。二、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受文者游乙玄因招領逾期,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逹,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臺中市霧峰區公所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