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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自113年8月1日起結束公共造產經營並納入市場管理所管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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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內政部「公共造產辦理結束經營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暨本市民代表會第12屆第3次定期會113年6月3日馬代議事字第1130100033號函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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