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鄉鄉立圖書館,為豐富本鄉圖書館館藏資源,特製訂本辦法。 二、本館接受捐贈書刊資料,原則上有益教學研究及身心陶冶者均至為歡迎,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一)內容已失時效性,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者,例如:過於陳舊之科技類。 (二)違法、盜版、翻版或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 (三)塗畫、水漬、破損不堪使用或殘缺不全者。 (四)內容有害身心健康,言論違反善良風俗者。 (五)零星之單期雜誌、報紙及少於50頁之小冊子。 (六)家用版之視聽資料。 (七)結緣品。 三、本館接受捐贈方式如下: 捐贈書刊資料請逕寄:埤頭鄉合興村文鄉路135號,埤頭鄉立圖書館。 四、本館處理捐贈書刊方式如下: (一)本館有權決定捐贈書刊資料之典藏及陳列、淘汰或轉贈等處理方式。 (二)本館接受捐贈書刊資料後,納入館藏時,皆在每冊標示捐贈單位(含個人)之名稱。 五、民眾捐書獎勵方式:民眾年度捐書達三十冊以上,則發感謝狀乙紙,以資鼓勵;民眾年度捐書達一百冊以上,則於公開場合頒發獎座一面,以資鼓勵。 六、本辦法經機關首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