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館時間:週二至週日(中午不休館) 休 館 日:國定假日、因故公告 二、開放時間:上午08:00~17:00 三、交通路線圖: 四、通訊 地址: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二段328號 電話:04-8296254 傳真:04-8283342 五、館舍各區簡介: B1設置讀者自習室(42席)。 一樓設置: 閱報區。 銀髮族圖書專區。 館藏查詢資訊區。 兒童電腦區。 新住民圖書專區。 雜誌期刊區。 兒童館:設置0-3歲嬰幼兒專區、兒童有聲書及中英文專區、親子閱讀區、婦女圖書專區。 身障人士專用廁所。 二樓設置: 電腦資訊專區。 青少年圖書專區。 視聽研討區。 館藏書庫。 優靜倚窗閱覽區(8席)。 哺集乳室。 三樓設置: 大型研習教室。 小型視聽教室(30席)。 六、借書規則簡介: 1.進入兒童館及書庫時請將私人物品放置於寄物櫃內,不得攜帶進入,如需攜 帶須經館員同意,離去時須自動出示館員檢視之。 2.進入圖書館不得攜帶食物及非瓶裝飲料,不得吸煙、任意吐痰、丟棄垃圾、嚼食口香糖及檳榔,不得嘻鬧、奔跑、大聲談笑及朗讀。 3.讀者外借圖書,請出示本人借書證至服務櫃台辦理借書,每次借書總數:個人借書證10本為限、家庭借書證30本為限。 4.借閱圖書歸還期限:一般書借閱期為28天,雜誌期刊借閱期為14天。 5.借閱圖書逾期計算:若逾期歸還,每冊每日停權1日或每冊每日徵收逾期費1元整,每次並以停權1年或新台幣365元整為上限。 6.讀者所借之圖書,如遇本館急需收回時,應於接到通知後,迅即送還本館。 七、借書證申請規則: 1.中華民國國民得持個人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或駕駛執照或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外籍人士得持護照(或居留證)正本,至服務櫃台辦理借書證。 2.讀者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應主動通知本館更正;借書證若遺失時,應立即向本館辦理停證,若發生冒用情事由讀者自負相關賠償之責。 3.借書證遺失或汙損程度嚴重得申請辦理補發,補發借書證應持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並應先繳清相關罰、賠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