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轉知】內政部修正「國有耕地放領先期作業聯繫要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瀏覽人數: 13人

另內政部函「公產管理機關檢送擬辦公地放領清冊送請或層送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委員會作業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一併敘明。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