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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分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被裁罰情形」,被裁罰之行為人多為30歲以下,請多加強對年輕族群及學生進行宣導,避免民眾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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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化部分析由各縣市政府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裁罰情形」,裁罰件數最高之年齡區間為21至30歲,其次為18至20歲,請各單位加強對年輕族群及學生進行宣導,避免民眾觸法。並裁處時可依行政罰法第8條、第9條、第18條等相關規定,在文創法第10條之1所定之裁罰額度範圍內,衡酌個案事實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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