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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心鄉公所113年度重陽敬老禮金匯款同意書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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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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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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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揚傳統敬老倫理精神,藉重陽佳節致贈敬老禮金,表達政府對長者敬重關懷美意。本(113)年度彰化縣政府及本鄉重陽敬老禮金發放作業,為增加長輩領取的便利性,本所發放方式將延續往年以轉帳、現金雙軌並行。

一、發放對象:

(一)彰化縣政府重陽敬老禮金:以113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以上長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

(二)埔心鄉重陽敬老禮金:設籍本鄉年滿65歲以上長者(當年度12月31日前年滿),並以當年度彰化縣政府系統轉檔列印提供之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名冊為準。

二、辦理方式:

(一)已同意匯款方式領取者,每年將由公所主動比對資格,逕撥入款項;若您未來帳戶有更動,請主動與公所村幹事或社會課聯繫。

(二)轉帳匯款發放:符合發放對象長者可同意提供本人之「郵局」帳戶或「埔心鄉農會」帳戶,由本所以轉帳方式匯入禮金。

1、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本所上班時間(例假日不受理)。

2、受理地點:埔心鄉公所社會課、村幹事辦公室(公所後棟一樓)。

3、攜帶證件:

(1)重陽敬老禮金匯款同意書。

(2)本人(及代辦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3)本人之「郵局」或「埔心鄉農會」存簿封面影本(請先自行影印)。

(4)注意事項:郵局救助專戶或年金專戶,無法轉帳匯款。

4、郵寄申請:請逕至本所網站下載匯款同意書,填妥後檢附「郵局」或「埔心鄉農會」存簿封面影本,掛號郵寄至513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二段344號(彰化縣埔心鄉公所社會課收)。

5、因應行政作業時程,當年度受理期限(113.07.23)屆滿後繳交本匯款同意書者,當年度仍以現金方式發放。

6、預計轉帳匯入日期:113年9月26日。

(三)現金發放:未提出匯款同意或無法匯款成功者(含郵局救助專戶等),將改以現金發放,本所將另行通知至指定地點領取禮金。

三、埔心鄉公所承辦單位:本所社會課,聯絡電話:04-8296249分機32

四、「彰化縣政府113年度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工作實施計畫」相關資訊,請至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網頁-業務專區-長青福利專區-11.重陽敬老禮金(網址:https://soci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711&cate_id=5692&data_id=2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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