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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酪梨)現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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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彰化縣,救助項目為「酪梨」,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三)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8萬元。
  • 受理期限及程序:
    1. 申請期限:114年6月18日起至7月1日止,期間之正常上班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 申請地點:本所農業課,洽詢電話:04-7865921分機182、183。
  •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2. 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 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 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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