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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救助項目為「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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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友請注意!!!

1.     即日起受理申請114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救助項目為「荔枝」

2.     114528日起至611日止,期間之正常上班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假日不受理

3.     申請地點:本所農業課,洽詢電話:04-7865921分機182183

4.     應備文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

5.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彰化縣,救助項目為「荔枝」,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下列額度予以救助。

(1)  
黑葉荔枝(果樹一):每公頃62,000元。

(2)  
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果樹五): 每公頃10萬元。

6.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2)  
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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