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彰化地方稅務局-「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可享輕稅」宣導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5/03/18~2025/03/24 | 瀏覽人數: 21人 | 聯絡資訊: 林瑾瑜 047865921分機162 凡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在114年3月24日前檢附租賃契約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就能適用較輕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