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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計程車春節期間運價應依規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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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計程車運價自114年1月25日(星期六)零時起至114年2月2日(農曆正月初五,星期日)24時止共9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春節期間),除應依規定按錶收費外,每一車次加收起錶費每趟50元。



相關事項同步發布於彰化縣政府交通處網頁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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