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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大豆」113年山陀兒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工作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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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期限:
    1. 113年10月25日起至113年11月7日期間之上班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 查本鄉境內尚無本次受災作物(大豆),原則假日不開放受理,倘有假日申報需求,請提前撥打公所電話預約申報。
  2. 申請地點:本所農業課,洽詢電話:04-7865921分機182、183。
  3.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為大豆(雜糧二),每公頃救助額度2萬8,000元。
  4.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5. 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6.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7. 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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