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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壇鄉第十公墓內暫置違停腳踏車等法定慢車車輛清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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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花壇鄉第十公墓內,目前暫時置放一批由花壇分駐所從花壇火車站移置的違停腳踏車等法定慢車車輛。自即日起三個月內,若車主未至花壇分駐所辦理繳費領回等相關作業及未於期限內到花壇鄉第十公墓遷移車輛,本所將依廢棄物清理辦法及相關法規辦理清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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