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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期公糧經收自110年6月25日至110年7月31日,請農戶將合格稻榖按規定數量繳交。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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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年1期作稻穀收購數量及價格如下: 
(一)每公頃收購數量(乾穀):計劃收購2000公斤,輔導收購1200斤, 
餘糧收購3000公斤。 
(二)每公斤收購價格(乾榖):計劃收購稉稻26元、秈及糯(圓糯、秈 
糯)稻榖25元,輔導收購稉稻榖23元、秈及糯(圓糯、秈糯)稻榖 
22元,餘糧收購稉稻榖21.6元、秈及糯(圓糯、秈糯)稻榖20.6 
元。 
二、收購公糧稻穀標準,依據農糧署中區分署規定辦理,經收期間自 
110年6月25日至110年7月31結束。 
三、本期繳交公糧農糧署中區分署補助烘乾、包裝、堆疊費用每百公斤 
稻穀200元,彰化縣政府續運費補助每百公斤稻穀35元,包裝款補助 
每百公斤稻穀12.6元(繳乾榖、濕榖),入倉搬運費每百公斤稻榖21 
元由農戶自行負擔(繳乾榖)。 
四、異地繳交濕榖之農民:可至農會填具異地繳榖申請單辦理異地繳 
榖。 
五、申報稻作直接給付資格符合農友,於公糧收購期間遇市場價格不佳 
時,可至農會辦理變更手續,變更為繳交公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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