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電話:04-7772066轉分2701(課長)、2702、2705、2706(出納)服務傳真:04-7756621 服務項目 辦理手續 處理期限 契稅申報 ◎應備文件:1.契稅申報書一式3份。 2.不動產移轉契約書正本及影本(貼花部分)各1份。 3.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4.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或稅籍證明書1份。 5.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應附賣方印鑑證明書1份。 10日 房屋稅 改課自用住家用稅率 ◎應備文件:1.申請書。 2.房屋稅單影本。 3.納稅人身份證及印章。 公所轉送或直接向地方稅務局辦理 補發房屋稅單 房屋稅舊有稅單或納稅人身份證統一編號。 隨到隨辦 地價稅改課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應備文件:1.申請書。 2.地價稅單影本。 3.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 4.戶口名簿影本。 5.納稅人身份證及印章。 公所轉送或直接向地方稅務局辦理 補發地價稅單 上年度地價稅單或納稅人身份證統一編號。 隨到隨辦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應備文件:1.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其他證明文件。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為綜所稅申報期間 娛樂稅 由地方稅務局查定課徵。 次月10日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