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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區公所辦理強迫入學條例之勸告書公示送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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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高雄市大樹區姑山國民小學113年12月10日高市姑小教字第11370616000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受文者黃湘絨因送達處所不明,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達,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請受送達人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本所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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