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修正「金門縣烈嶼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修正條文之令、公告、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1份。

歷史訊息
| |
更新日期: 2024/04/03
|
瀏覽人數: 36人

依金門縣政府113年3月20日府民自字第1130021918號函及金門縣烈嶼鄉民代表會113年3月12日況代字第1130000166號函辦理。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