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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受理查詢國定或重要有形文化資產及水下文化資產範圍案件收費標準」,業經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以文資綜字第11130034621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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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文化部111年4月8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113003665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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